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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集团迎来多事之秋 实控人股份遭冻结前三季亏超9亿

家电头条来源:网络整理日期:2021-01-13 14:01:31责编:佚名
锦泓集团迎来多事之秋 实控人股份遭冻结前三季亏超9亿

    锦泓集团迎来多事之秋:控股股东被通报批评!实控人股份全遭冻结,公司前三季度巨亏超9亿

  屋漏偏逢连夜雨,锦泓集团(603518)业绩不断下滑的窘境下,其公司控股股东的“麻烦事”也可谓是不少。实控人股份全遭冻结,控股股东还被通报批评。 

  锦泓集团前三季度巨亏超9亿 

  公开资料显示,锦泓集团原名为维格娜丝,2014年12月在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致勤、宋艳俊夫妇。锦泓集团给自己的定位是高档服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营销及终端销售,主要拥有三个品牌:定位中高端休闲服饰的TEENIE WEENIE、定位高端女装的VGRASS、定位中国文化元素的元先。 

  三季报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亿元,同比下降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18亿元,同比下降3143.46%;基本每股收益-3.68元。

  

  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约251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约2510万元,同比下降110.02%,营业收入约为11.30亿元,同比下降12.25%,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1元,同比下降110%。 

  2019年报显示,锦泓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9.13亿元,同比下降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60.1%。对于业绩亏损的原因锦泓集团表示,2019年,公司将亏损的意大利子公司终止经营,对其店铺装修等资产项目进行报废,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 

  实控人股份全遭冻结 

  三年前巨额收购资产之后,锦泓集团非但没有迎来业绩持续增长,反而因一纸收益保障协议,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被全部冻结。今年8月18日,锦泓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王致勤、宋艳俊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下发的仲裁通知书,内容显示,因合同纠纷,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 

  引起合同纠纷的原因,与该公司之前一起收购有关。2016年8月,锦泓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筹划收购衣念时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衣念时装)及其关联方持有甜维你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交易也给出了较高的溢价。根据收益法评估,甜维你估值高达53.1亿元,评估增值46.39亿元,增值率692.32%。最后,锦泓集团以整体价格49.32亿元收购甜维你品牌及其相关资产和业务。 

  2018年3月,锦泓集团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根据公告,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26.2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资总额为5.22亿元。在今年5月28日晚间,锦泓集团披露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499.7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约2.95亿元用于支付收购甜维你10%股权价款项目,约1.33亿元用于全渠道营销网络改造升级项目,1.8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年8月18日,锦泓集团控股股东王致勤、宋艳俊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控股股东于2018年为了帮助公司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无偿以个人名义分别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下称一村资本)、昆山威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昆山威村)签署了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收益保障协议》。 

  可惜现因合同纠纷,一村资本和昆山威村分别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控股股东支付补偿款、违约金、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788.69万元和2365.08万元。一村资本和昆山威村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由此冻结了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048.534万股(冻结了王致勤和宋艳俊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6765.942万股和5282.592万股)。 

  控股股东被通报批评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致勤、宋艳俊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公司控股股东王致勤、宋艳俊未将签署收益保障协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予以披露,违反相关规定。

  

  2018年3月,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8.4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28,262,429股新股,募集资金5.22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王致勤、宋艳俊以个人名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昆山威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威村)、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资本)、共青城朴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海投资)、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明德投资)、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公司)、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公司)签署了收益保障协议。协议约定,王致勤、宋艳俊对认购方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在退出后所实际获得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作出如下保证,昆山威村、一村资本为不低于 11%、朔明德投资、爱屋公司、锦绣公司为不低于 8%、朴海投资为不低于 0%,否则王致勤、宋艳俊自愿按协议约定的保证收益率直接向认购方以现金补足差额收益部分。2020年8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因与收益保障协议相关的合同纠纷,王致勤、宋艳俊持有的6,765.94万股、5,282.59万股公司股份,被一村资本、昆山威村申请冻结,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20.93%,占其持股比例的100%。 

   控股股东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签署上述协议,向认购方作出最低收益保障,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重要内容,且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上述协议合同纠纷被冻结,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控股股东应当及时告知公司上述协议签署事项并及时披露,但公司迟至合同纠纷导致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后才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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