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叶操纵华西能源亏损2.7亿 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12月22日,四川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四川证监局依法对古叶操纵华西能源(2.660, -0.02, -0.75%)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古叶未要求陈述和申辩,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古叶存在以下违法相关事实:
一、古叶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
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9月19日期间古叶控制、使用贾某、季某凤、陈某、孙某明、叶某、叶某龙、施某辉、胡某福、张某康、魏某、李某深、王某燕、汪某波、徐某美、顾某芹、蒋某、方某琼、王某刚、邱某岚、蔡某元、叶某景、张某雯共计22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华西能源”。古叶安排四川铭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贡市格博斯科技有限公司等划转交易资金,指示古某等人负责下单。
二、古叶利用账户组交易“华西能源”
古叶具有拉抬股价以获利的主观意图,利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华西能源股票,影响华西能源股价及交易量。操纵期间,账户组交易量占市场交易总量比例的平均值约7.29%,其中占比超过10%的交易日有29个;账户组买入委托占同期市场买入委托比例(简称买入委托占比)平均约10.28%,买入委托占比最高为61.91%。具体来看,账户组买入委托占比超过10%的交易日有30个,买入委托占比超过20%的交易日有17个;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简称买入成交占比)平均约10.38%,买入成交占比最高为56.49%。
2018年6月15日、6月19日,华西能源连续2个交易日跌停。账户组6月15日无卖出,6月19日卖出48.58万股(卖出金额317.71万元)。剔除连续2个跌停日,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华西能源股价累计涨幅为10.40%,偏离中小板指数走势14.71个百分点,偏离电气设备指数 22.13个百分点,偏离重型电气设备指数24.07个百分点。
三、古叶操纵“华西能源”获利情况
操纵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成交约7910.41万股,买入金额约102964.01万元,累计卖出成交约5354.90万股,卖出金额约52717.26万元,账户组亏损金额为271,424,668.69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的交易资料、资金流水、电子设备取证信息和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古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古叶处以150万元罚款。(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