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业界资讯

市场监管总局再下9张罚单 投资、合营行为事前申报将成行业规定动作

家电头条来源:网络整理日期:2021-09-06 15:38:28责编:互联网

  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更新了又一批反垄断申报问题罚单。阿里健康、蚂蚁集团、万达、滴滴、腾讯、美团、丰田、苏宁等行业龙头企业名列其中,滴滴和腾讯各收三个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0年底,阿里、阅文、丰巢被罚以来,这已经是第三轮集中针对申报问题的罚单,涉及行业范围较广,包括互联网、地产、报业媒体、汽车等,合计被处罚企业已近20家。三次处罚原因均是因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罚款也均是50万元。

  市场人士认为,这三次处罚本身并不涉及反垄断实质问题,可以算是监管部门对未申报情况的历史问题进行 “集中纠正”。在监管机关密级执法情况下,未来龙头企业的投资交易和合并经营等过程将更加透明。

  大企业更易“中枪”

  所谓“经营者集中”,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对于经营者集中行为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实施经营者集中。

  通俗理解,投资、合并、合资联营等企业都可能涉及“经营者集中”行为,都将在审查范围,因此,涉及这些行为,并达到相关标准,就应该申报。这也就是近期市场常说的“程序”问题。

  同时,《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事前申报的标准是: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这两条标准,对于当下动则千亿元营收的互联网龙头或万达这样的地产龙头来说,很容易触及。这也是为什么当前BATJ,包括滴滴、字节跳动、美团等互联网巨头均已经被处罚过。

  无论国内还是海外,外延式投资发展已经成为各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必选项,规模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在过去投资活动更频繁,也更容易中枪“申报”问题。

  以互联网行业为例,阿里、腾讯、字节等企业均有对外投资部,投资行为频发,IT桔子数据显示,阿里系公司仅在 2020 年的投资出手就达44 次,百度系也有43 次,美团投资收购国内外企业也达到14次。

  今年以来字节跳动为代表的新晋小巨头们的并购投资活动也在加速。根据企查查数据,自2014年起,截至2021年3月22日,字节公开投资事件也达114起,其中并购式投资也很显著,7年间字节共发起并购投资35起,占比31%。今年,字节跳动正在成为全市场最活跃的并购投资人之一,一季度仅并购交易就发起了5起。市场预测2021年或将成为字节跳动对外投资的高峰年,极可能在投资数量上创新高。

  经历了这三次的“集中纠正”,虽然上述头部企业都屡屡中枪,但也为其后续投资行为的程序申报规范起到了警示作用。。

  未来头部企业投资经营将更透明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文件,目前这三次处罚中,所有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即并不存在通俗意义上的垄断行为。

  《中国反垄断之经营者集中公开案例研究报告(2008-2020)》显示,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至2020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此前的商务部先后公示了3300件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其中3250起获得无条件批准,48起获得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仅2起被禁止了集中。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正平表示,这说明目前被罚企业主要违反了《反垄断法》要求申报的程序规定,但经过实质审查,对交易竞争没有影响,如果申报还是可以批准的。

  不过在连续三次集中处罚后“敲山震虎”效果已经相当显著,未来各行业头部企业或将更加重视反垄断监管合法合规的重要性,履行申报义务,企业的投资、合营等行为也将更加透明。

类型:广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声明:家电头条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有侵权,请联系联系站务工作人员删除。

文章评论